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厦门事宜

问:想咨询:1.我母亲自1998年起一直住在厦门海沧我家,她有办暂住证,现改为居住证;2.家中有三姐妹,我姐一家已调入上海工作,我妹一家也在厦门暂住就业,我父亲早已过世;3.我在厦门海沧有固定住宅。4.想咨询,为方便照顾老人,可否将我母亲户口落户厦门海沧到我家,若行,需提供什么资料?找哪些部门办理? 谢谢回复!!!

回答:

您好: 根据厦门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的办事条件:(一)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二)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三)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四)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是独生子女无法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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