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大专毕业(中级职称),报到证未使用,本人落户后 能否子女随迁?

问题: 1.本人能否落户岛内? 2.如果可以,落户后 小孩(未成年)能否办理随迁 落户本市岛内?

本人情况: 1.2005年 大专毕业(计算机及应用) 且 2004年已通过 中级职称 考试; 2.报到证未使用,但有盖过章(档案带回原户籍时),档案状态待就业; 3.2007年取得自考本科学历、学位; 4.在岛内工作13年,当前单位连续工作6年多;

回答:

您好!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按学历条件申办户口需要先经过市人社局审核,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建议向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咨询或上市人社局网站查询。你只有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才可以将户口迁入厦门。你落户后,小孩投靠你需是要符合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的才可以。具体建议到该网址:“厦门毕业生落户须知“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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