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落户问题,我可以落在我父亲的房子上吗?

问:您好,我是2018届毕业生,已经拿到了报到证,我父亲在湖里有一套房子,他拥有产权但是没有户口,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落在我父亲的这套房子上吗,该种落户属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还是直系亲属落户呢。还有我如果现在落了集体户,请问是不是一年内还可以使用其他方式落户来迁移户口?麻烦您解答了,万分感谢!

回答:

你好,现书面答复:厦门毕业生落户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与编号(一)事项名称: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事指南(二)事项编号:二、事项类别行政确认三、办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XXX派出所四、办理对象经核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含厦门籍生源)。五、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三)《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四)《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六、申请条件(一)厦门籍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二)厦门籍生源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原籍地在岛外,已在岛内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口落户岛内的;(三)持《户口迁移证》(非厦门生源)或本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在厦落户的。七、申请材料(一)厦门籍生源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到证》复印件(因出国留学、没有《报到证》的需出示留学凭证);?2.《户口迁移证》;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 《毕业证书》。(二)厦门籍生源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原籍地在岛外,已在岛内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口落户岛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到证》复印件(因出国留学、没有《报到证》的需出示留学凭证);?2.市人社局通过金宏网传输的入户介绍信息或市公务员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盖公章)(如无二维码需带原件);5.《毕业证书》。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其中拟落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拟落户在直系亲属户内应提供关系证明和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拟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三)持《户口迁移证》(非厦门生源)或本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在厦落户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到证》复印件;?2.市人社局通过金宏网传输的入户介绍信息或市公务员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3.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的毕业生凭集体户口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5.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如无二维码需带原件);6.人口信息采集表;7.《毕业证书》。持以上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其中拟落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拟落户在直系亲属户内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拟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八、办理方式(—)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二)符合在厦落户的毕业生,其所持《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指跨地市)或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而不能落户的,可由持证人写出情况说明,经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核准后,派出所予以办理,6个工作日办结。九、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窗口办结。十、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收费依据: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二)收费标准: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收取6元工本费。十二、联系信息(一)办理地点:厦门市公安局XXX派出所地址(二)联系电话:(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四)网站地址: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592-十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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