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了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而且招呼不打就走了,这样如果不给他发工资违法吗?

问:您好!员工签了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而且是招呼不打就走了,这样公司如果不给他发工资违法吗?如果要给他工资,应该怎么给?

回答:

您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应当在办理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旷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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