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请问往届毕业生落户厦门,原来报到证没有用过,单位也没有办理接收手续。现在申请落户还可以用吗,还需要公司再申请接收手续吗,已经毕业六年多了。
回答:
您好!如确认是“待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未报到,仍是学生档案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1.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2.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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