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捐赠落户政策、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厦门捐赠落户

厦门捐赠落户申请条件:

(一)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额每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分别凭市侨办、市台办出具的捐赠认定书,可办理1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捐赠人的国内亲属户口。
(二)境内个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可参照上述条件,凭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可办理本人或其国内亲属落户本市。

厦门捐赠落户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市侨办、市台办或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捐赠认定书;
(三)捐赠人的护照或《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与捐赠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捐赠人的《声明》;
(五)申请人在厦门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六)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厦门捐赠落户办理流程:

(一)直接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二)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三)委托办理。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厦门捐赠落户受理形式:

(一)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二)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厦门捐赠落户办理时间: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厦门捐赠落户相关表格下载:

厦门捐赠落户申请表

厦门捐赠落户范本

需要协助代办厦门户口落户,了解更多厦门捐赠落户政策以及厦门最新落户政策,就上7落户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点我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luohu.com/archives/297

(0)
好学小龙好学小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