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是厦门户口,新生婴儿落户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问:您好,我和我老婆都是厦门思明区的单位集体户,目前小孩出生,想咨询下孩子落户问题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怎样办理?父母的户口还需要处理吗?

回答:

根据《婚生子女随父母出生户口登记》本市户籍人员的婚生子女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由监护人或户主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出生申报登记表》; (二)《出生医学证明》;(三)父母的《结婚证》;(四)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提供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落户方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的,须提供落户方以及以家庭户立户的户内直系亲属在本市内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五)《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书面意见)。 (六)婚生子女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的《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点我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luohu.com/archives/3044

(0)
好学小龙好学小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