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落户厦门集体户,目前户口落到了房子,请问我的子女是否可以从岛外一起迁入思明区?

问:我201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落户厦门集体户,最近在岛内思明区买了房子,户口落到了房子。请问我的子女是否可以从岛外一起迁入思明区? 女儿:2014年出生,先随我落户到岛内集体户,之后迁到了海沧(随母亲落户商品房)家庭户。儿子:2017年出生,海沧(随母亲落户商品房)家庭户。我与妻子领结婚证8年,妻子在海沧家庭户。情根据上述情况帮忙明确子女是否符合迁入思明区条件(我怕政策解读有误),非常非常感谢!

回答:

您好,根据厦门市关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申请条件,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根据您的情况同时满足两个年限,可到您思明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具体可以见:厦门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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