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事关系调动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新录用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厦门人事关系调动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新录用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part.1厦门人事关系调动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一、厦门人事关系调动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二、厦门人事关系调动申报材料

1.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

2.当事人人事档案。

3.需要随附的材料:

(1)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3)属于转干、吸收录用、聘用制干部的须附审批表(聘用制干部还须附在聘合同)。

(4)拟迁移户口的,提交填写完整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在线打印,一式一份)。

(5)符合政策规定随迁配偶,须附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原件。

(6)符合政策规定随迁未成年子女,须附户口本原件。其中,属于离异的干部调入本市,要求随迁小孩的,须附当地法院的判决书原件;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三、厦门人事关系调动办理流程

(一)单位提交业务申请

1.录入信息,准备调动材料

(1)调入单位登陆厦门人事网录入调动人员信息,保存后在线打印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以下简称“调动审批表”,打印成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张上,一般一式三份),然后提交信息到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所在县市人事行政部门(或其他有调出权限部门)在调动审批表签章。

(3)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将签章后的调动审批表及申报材料报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2.审核档案,提交调动人员信息

调入单位调档审查(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经所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在调动审批表上签章,并通过厦门人事网账户上报信息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自管档案企业单位、省部属事业单位直接审核档案,在调动审批表签章并通过厦门人事网账户上报信息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二)受理业务申请

自管档案企业单位、省部属事业单位单位人事经办人员直接携带调动表格、调动材料及调动人员个人档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地点: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14号窗口)。

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所委托人才服务机构报送。

(三)批准业务申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业务部门审查书面材料,对所报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相符、档案完整、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六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批手续。

审批通过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调动审批表签章,并制作企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以下简称“调动通知”);属省外户籍迁移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当事人须到我市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之后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调入驻厦省部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调动审批表上签章,并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人事关系调转手续由单位自行办理。

(四)后续手续办理

1.持调动通知,到调出地办理人事关系转出

到调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办理调出手续,其中户口从省外迁入本市的,凭准迁证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2.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转入人事关系

(1)持人事关系介绍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14号窗口)报到。

(2)属省外户籍迁移的,凭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干部调动业务受理窗口(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14号窗口)办理介绍落户手续;属省内户籍迁移的,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干部调动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介绍落户手续。

3.到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关系转介绍手续

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介绍信到单位报到(其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经所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转介绍到就业单位)。

4.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四、厦门人事关系调动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后可直接在线打印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无须动手填写。

2.人事关系调动手续需由单位人事干部统一办理。

3.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的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张。

4.申报的信息必须如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调入资格和用人单位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part.2厦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一、厦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二、厦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申请材料

1.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2.离职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3.当事人人事档案。
4.需要随附的材料:
(1)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3)属于转干、吸收录用、聘用制干部的须附审批表(聘用制干部还须附在聘合同)。
(4)拟迁移户口的,提交填写完整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在线打印,一式一份)。
(5)符合政策规定随迁配偶,须附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原件。
(6)符合政策规定随迁未成年子女,须附户口本原件。其中,属于离异的干部调入本市,要求随迁小孩的,须附当地法院的判决书原件;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三、厦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办理流程

(一)单位提交业务申请
1.录入信息,准备调动材料
(1)录用单位登陆厦门人事网录入重新录用人员信息,保存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以下简称“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打印成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张上,一式三份),然后网上提交信息到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录用单位在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签章。
(3)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将签章后的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及申报材料报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2.审核档案,提交录用人员信息
录用单位调档审查(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经所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在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签章,并通过厦门人事网账户上报信息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自管档案企业单位、省部属事业单位直接审核档案,在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签章并通过厦门人事网账户上报信息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二)受理业务申请
自管档案企业单位、省部属事业单位人事经办人员直接携带重新录用表格、录用材料及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核(地点: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14号窗口)。
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所委托人才服务机构报送。
(三)批准业务申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业务部门审查材料,对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完整无误、档案完整、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六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批手续。
审批通过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签章,并制作企业单位人事关系重新录用通知(以下简称“重新录用通知”),申请迁移户口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供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后续手续办理
1.到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关系转介绍手续
持重新录用通知到单位报到(其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经所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转介绍到就业单位)。
2.办理介绍落户手续
属省外户籍迁移的,凭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干部调动业务受理窗口(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二楼14号窗口)办理介绍落户手续。
3. 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四、厦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后可直接在线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就业)审批表,无须动手填写。
2.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就业)手续需由单位人事干部统一办理。
3.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的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张。
4.申报的信息必须如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调入资格和用人单位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这两个事项的条件、材料和办理流程基本相似,在调动过程中,也都是可以落户厦门,是很多人走厦门落户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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