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通过企业骨干落到厦门岛内集体户,母亲是福建省内的家庭户,新生儿能否跟随父亲落户?

问:

请问一下: 新生儿父亲通过企业骨干落户厦门岛内集体户, 母亲是福建省内的家庭户,不是厦门户口, 厦门无房产,新生儿能否选择跟随父亲,在岛内集集户所在的派出所申报新生儿户口呢?

回答:

您好!新生儿可以跟随父亲落户厦门。出生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的《结婚证》;3、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提供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落户方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的,须提供落户方以及以家庭户立户的户内直系亲属在本市内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4、《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书面意见)。若有疑问,烦请向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以方便您更详细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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