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外省户口,16年有在集美购房,缴交社保时间有满6年(连续满4年),办理暂住证时间有连续满6年,现想把户口迁到集美,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据说要从购房之日起算,连续暂住满5年的时间,才能办理户口,是这样吗?麻烦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当事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落户厦门: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5年;二、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四、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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