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婚生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户口登记条件、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厦门婚生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户口登记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三)《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
(四)《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五)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公综〔2019〕41号)。

厦门婚生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户口登记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婚生子女出生后,父母双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一)父母双方死亡(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二)父母双方在国(境)外定居,加入外国国籍; 
(三)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的; 
(四)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或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学生集体户。

厦门婚生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户口登记申报材料:

(一)《出生申报登记表》;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的《结婚证》;
(四)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落户方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落户方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与落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六)属情形1、2类的提交父母《户口注销证明》(通过内部核查,不要求申请人提交);属情形3、4类的,提供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提供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七)《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书面意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厦门婚生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户口登记办理流程: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二)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经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申请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厦门婚生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户口登记受理形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需要协助办理厦门户口,了解厦门户口迁入条件,就上7落户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点我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luohu.com/archives/157

(0)
好学小龙好学小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