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人才引进研究生补贴3万元的政策对往届毕业研究生再就职的适用吗?

问: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厦门人才引进研究生补贴3万元的政策对往届毕业研究生再就职的适用吗?是否只针对应届首次来厦的毕业研究生?

回答:

您好!申报对象:2017年7月10日起,新引进落户厦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即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条件:1.具有厦门户口;2.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符合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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