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协议后,公司没有在今年7月后交社保,一直到上船才给交,并且休假没有休假津贴,想离职解约,怎么办?

问:三方协议后,公司却没有在七月后交社保,一直到上船才给交,并且休假没有休假津贴。一分钱没有,想离职解约?被告诉要补交离职费用。真不知道该怎么做?特请求助

回答:

您好!请问您提及的三方协议是什么?如已经毕业在单位上班按规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贯彻执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日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者安排补休。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强迫职工加班的,职工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此扣发职工工资,更不得以此为理由解雇职工。用人单位确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日工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2小时;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的规定,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网上投诉举报的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页-互动交流-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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