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异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条件:
(一)申请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将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且未转出的参保人员;
2.正在厦参保的人员。
申请转入异地医疗保险关系应注意,转入后享受本市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还应满足: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年限满10年以上且加上异地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时应一次补足。
(二)申请省内生育保险关系转入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2013年6月起有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缴纳基金已到账的;
二、厦门异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入申办材料:
(一)申请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省内生育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生育保险《参保凭证》
3、《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厦门异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方式:
单位参保的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3-28号窗口或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的人员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厦门异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入办理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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