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人口,关于社保,暂住证落户问题

问:你好,来厦门十年,换了三份工作,一共交社保8年10个月,换工作中途都有断社保几个月,前面社保都在集美交,后面工作换到思明这边,目前新单位社保人力资源公司交了36个月,暂住证一直都有交应该很少断过,前面7年在集美后面三年在思明,像我这种情况能在厦门落户么?或者如果在岛外买房了能落户么?如果不行买房后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落户呢?麻烦回答下,最好详细点谢谢!

回答:

您好!按外来人员条件申请户口迁入厦门必须严格按《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上的要求办,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建议到该网址:“外来人员落户须知”,关于办理的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等都有详细记载,你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比对。外来人员落户条件中关于连续缴交社医保事宜是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及认定,具体事宜建议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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