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有一个儿子,其中,张先生户口在岛内,张太太和儿子户口在岛外,两人在厦门岛内共同拥有一套住宅,张太太及其儿子可否将户口迁入岛内?

问:张先生和张太太结婚3年,两人育有一子。其中,张先生户口在岛内,张太太和儿子户口在岛外,两人在厦门岛内共同拥有一套住宅。张太太及其儿子可否同时将户口迁入岛内?

回答:

不可以。夫妻投靠要求夫妻结婚满5周年,且被投靠人获得本市户籍满5周年。所以张太太不能通过夫妻投靠方式迁入岛内。但张太太与张先生在岛内共有一套住宅,若张太太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且取得岛外户口及缴交社保的时间均连续满五年,可将户口迁移至岛内。而张先生夫妇结婚未满5年,其儿子不符合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条件,不可以把户口迁入岛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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