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6届毕业的,报到证还未使用,档案还在老家,要如何将户口转到厦门同安单位派出所?

问:您好!我是16届毕业的,报到证还未使用,档案还在老家,现在同安工作。户口想转到同安单位这的派出所,说需要人社局同意,请问我这条件到劳动力大厦办理是否能成功?需要带哪些材料呢?能否告知文件名

回答:

您好,《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1.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2.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若有符合条件,请由用人单位给您做毕业生接收,毕业生做完就业报到手续后,再自行联系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参见:厦门毕业生接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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