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学毕业来厦十年,夫妻双方无房,都是在各自单位集体户下,父亲是思明区集体户,母亲是湖里区集体户,小孩出生时户口挂在了母亲集体户下,现在想将孩子的户口转挂在父亲的集体户下,该如何操作?感谢指导,谢谢
回答:
您好,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落户方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本市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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