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集体户迁入个人房子家庭户

问:您好,想咨询下已在思明区购买住宅,想将户口从单位集体户迁入购买住宅,1.需要到什么地方办理?2.上班时间是?3.提交哪些材料?目前集体户个人这边没有户口簿,单位户主页也无法出借,请问是携带个人户口页原件即可吗?还需要户主页的复印件吗?

回答:

您好,请携带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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