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非亲属关系的家庭户,我老婆是集体户口。请问新生儿该怎么落户?

问:我的户口落在思明区非亲属关系的家庭户,我老婆是湖里区的集体户口。请问新生儿该怎么落户?

回答:

您好,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双方户口在同一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同一县(市)范围内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书面意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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