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厦门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上年度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即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可以落户厦门,并且可以全程网办。具体三高企业落户厦门申报流程如下:

三高企业落户厦门申报流程

1.单位网上申请。

由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或注册账户申报。

2.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3.网上给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三高企业落户厦门申报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薪金收入材料需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从网上提交。

“三高”企业名单可登录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平台网址:sg.xmsme.cn

三高企业落户厦门 办理地址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全程网上办理,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12333

三高企业落户厦门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高企业落户厦门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网上申报):http://hrss.xm.gov.cn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fjbs.gov.cn/

三高企业落户厦门 投诉咨询方式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92-5327743

哪些企业是“三高”企业

具备“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特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

从2019年开始, 每年动态遴选一批本市企业纳入 “三高” 企业培育库, 具体范围包括: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市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

3、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到20%以上或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 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 不列入 “三高” 企业培育库。

了解更多厦门落户政策,请上7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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