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活服务业企业资金扶持补贴政策

厦门生活服务业企业资金扶持补贴政策

面向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住宿业、家电维修服务业等服务企业。提供支持重点居民生活服务业招商项目、奖励餐饮企业首次纳统、补助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人员保险费用等七个项目。

厦门生活服务业企业资金补贴主要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及时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厦门生活服务业企业资金补贴支持方式

  一、支持重点居民生活服务业招商项目(评审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支持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的餐饮业和家庭服务业的企业在厦门投资;企业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引进项目的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补助标准
  经评审后,按项目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1‰给予补贴,封顶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一式6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厦门市商贸招商项目申报表。
  2.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和项目介绍、投资情况、项目的优势和特色、效益和成效,2000字左右)。
  3.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验资报告。
  5.信用承诺书。

  二、奖励餐饮企业首次纳统(兑现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2019年首次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的餐饮企业,其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
  (二)补助标准
  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5)。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度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证明材料。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三、补助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人员保险费用(兑现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厦门市家政服务企业为家政从业人员购买家政服务保险产品,家政从业人员必须在厦门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家政服务电子合同。
  2.员工制或派遣制的家政企业,购买家政企业综合险(包括雇主责任险和家政责任险)。
  3.中介制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购买家政从业人员综合险(包括意外险和职业责任险)。
  4.单家企业支出上述保险费合计不低于2.5万元。
  (二)补助标准
  给予企业支出保费40%的补助;单家家政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6)。
  2.家政企业和承保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汇总家政保险合同、承保清单、发票等,家政企业。
  4.信用承诺书。

  四、奖励家政企业网络销售 (兑现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9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其中网络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家政企业。
  2.按时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二)补助标准
  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7)。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营业收入和网络交易额的证明材料及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五、奖励省级家政服务示范站(兑现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获得福建省“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厦门企业。
  2.要求企业将员工制、派遣制及中介制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信息录入“厦门市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系统”和“省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平台”。
  (二)补助标准
  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8)

  六、鼓励企业开展服务标准体系认证(兑现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厦门市餐饮业、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家电维修服务业的居民生活服务企业。
  2.按照国际或国家标准建立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补助标准
  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管理体系,每个认证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管理体系,每个认证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且奖励不得超过认证费用。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9)。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及翻译件,或国家标准认证证书。
  4.付款凭证及认证发票。
  5.信用承诺书(附件1)。

  七、补助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兑现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餐饮企业。
  2.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家庭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洗染业、家电维 修服务业的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
  3.按时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上报数据。
  4.采用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方式,企业支付手续费用必须超过2万元。
  (二)补助标准
  按企业2019年度发生的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的5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19年度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0)。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手续费的证明材料及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4.信用承诺书(附件1)。

厦门生活服务业企业资金补贴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支持热线联系人谢南,电话:5397711),填报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申报单位需对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性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递交纸质材料(A4纸、有封面和目录,按申报材料顺序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评审类申报材料一式6份、兑现类申报材料一式2份。具体见扶持方式。

厦门生活服务业企业资金补贴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2019年度项目须于2020年2月28日前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联系部门:厦门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姜传林285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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