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疫情企业补贴]厦门科技局出台18条措施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企业稳发展

厦门疫情企业补贴

近日,厦门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应急科研攻关、加快扶持政策兑现、减免创新创业租费、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优化科技管理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科技帮扶企业的18条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转型。

[厦门疫情企业补贴]厦门科技局出台18条措施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企业稳发展

具体内容:

1.启动应急科技攻关。疫情期间设立简易立项程序,采取免评审、免公示、经费包干等方式,快速拨付资金,单项资金最高5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立项的应急科技攻关项目按现行政策在当年给予配套资助。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2020312、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2021852)

2.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重大科技项目征集。面向重大公共卫生需求,围绕创新药物(含抗体、疫苗)、数字诊疗装备等尽快发布申报指南,征集项目。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 2021871)

3.实施智慧防疫和新模式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疫情防控和线上协同办公、远程教育等疫期疫后各类场景应用。择优支持一批创新性强、已有实际应用并效果良好的项目,一次性资助30或50万元,其后续研发市重大科技项目可优先支持。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2025686)

4.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励拨付进度。迅速拨付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奖励资金,3月份拨付到位。督促区级财政加快兑现国家级、市级高企配套奖励。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2661606)

5.提前兑现企业研发费用补助。采取“免申报提前拨付”方式,加快2020年首笔补助资金拨付进度。2月份提前拨付疫情防控研发企业80%补助资金,3月份提前拨付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企业40%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余款拨付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2021925、2021878)

6.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政策兑现。采取“不见面”方式,通过管理系统上传佐证材料,3月底完成兑现工作。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直接相关并取得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进入临床或获得新药证书的疫苗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按增加100%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 2021871)

7.鼓励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减免租金。鼓励、引导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入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房租、工位费等费用。鼓励各区、各开发区对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一定的补助。调整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减免房租、工位费等费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激励加分,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自创区办公室)2021361)

8.适当减免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房租。对承租创新大厦(集美)、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器(集美)、科技大院(含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的中小微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入驻机构,租金1个月全免, 2个月减半。

(咨询电话:产研究院(创新大厦、加速器)3755081、科技交流中心(科技大院)2026366)

9.鼓励社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加大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科技创业种子暨天使基金对医疗器械、疫苗药品及在疫情防控领域进行研发的企业投资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投资期满回购退出的在投企业,退出时间延长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2051277)

10.加强科技信贷服务。缩短科技信贷产品审核周期,对企业已有的科技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科技信用贷款,不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担保、保险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及配套金融服务。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2051277)

11.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鼓励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降低保险(担保)费率,确保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2051277)

12.实行涉企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科技分中心开通咨询电话,采取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网上办理、容缺受理、邮件寄送等方式,实现疫情期间涉企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全程“不见面”审批。

(咨询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2025377)

13.做好项目管理服务。2020年市第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工业及信息化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后延一个月;对在研的科技计划项目统一延长半年执行期;暂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中期评估、研发项目鉴定等需要进行现场会议的工作。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2021852、20218787、2057061)

14.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效技术合同文本邮件提交、简易内容“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录入、审核认定线上进行,实现“无纸化”认定流程,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咨询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7703986、7703962)

15.做好在厦外籍人才疫情防控和服务。简化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程序,暂行“告知+承诺”的“不见面”审批方式,放宽申请延期的时限;建立紧急报告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外籍人才困难;加强宣传引导,举办线上防疫科普讲座,编发双语提示、生活指导手册,发动外籍人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2021629)

16.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平台全时开放(www.innofund.gov.cn),全面实行评价业务在线申报、在线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咨询电话:思明区、集美区和同安区企业2529505;湖里区、海沧区和翔安区企业2058032)

17.建立疫情应急研发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生物医药企业应急产品研发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疾控机构结合当前疫情应急给予产品验证条件支持。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社会科技 2661609)

18.该项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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