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政策

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政策

政策类别: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级别:国家级企业 成立年限:不限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支持方式:评选认定
归口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中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

面向市级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经认定的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80万元奖励。

厦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主要申报条件

  获得我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且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规定申报条件的机构。
  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

厦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 支持方式

  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经认定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80万元奖励,年度评价良好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厦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 申报材料及方式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点击下载)。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七)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厦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 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完整申报资料和所需表格,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28日(集中收件),同时要求电子版一起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申报辅导联系方式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人:车先生、廖女士
  电话:2211821、2233621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传真:2219236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林巧彬
  电话:2896786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点我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luohu.com/archives/4513

(0)
好学小龙好学小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