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户口在翔安马巷,是购买新房落户的,现换房到翔安新店,请问我的户口可以直接迁移过去?

问: 你好,我原先户口在翔安马巷锦绣祥安小区(是购买新房落户的),现换房到翔安新店首开领翔上郡小区(102平方,原房主未落户过),请问我的户口可以从锦绣祥安迁至领翔上郡吗?如可以需要去哪里办什么手续?如不可以我原先房子卖了是不是只能挂在原先的房产所属社区?

回答:

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二)投靠直系亲属的;(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其需到新店派出所提交如下材料办理户口迁移:1.《申请入户登记表》;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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