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转家庭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问:我是2013年10月以本科生身份经厦门市公务员局落户思明区外服集体户,孩子目前跟随他爸爸落户在集美自有房产,2020年9月就读集美公办小学一年级。我们计划明后年在思明区购置房子,请问,购房之后我的思明区集体户能否转为思明区家庭户、孩子能否由集美家庭户投靠我(孩子妈妈)成为思明区家庭户?主要目的是让孩子到思明区公办小学上学。补充说明:孩子的户口于2019年8月由思明区集体户迁出(当时是投靠母亲集体户落户),跟随爸爸迁入集美家庭户。

回答:

购房后可以将您的户口迁入思明区房产内。原户籍在岛内思明区,现户籍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要求户籍回迁岛内自己(含配偶和子女)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公民,由当事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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