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分户需要什么条件呢?

问:前段时间跟我对象去咨询分户的事,户籍科说领证就可以分户了,然后10月13号去领了证,立马去户籍科分户,然后户籍科说要户主的身份证,因为我对象跟户主是属于领养的关系,有点利益纠纷,所以户主不愿意拿身份证出来,后面经过多次协调和咨询律师,户主愿意把身份证拿出来,然后再去户籍科分户,户籍科说我是外地户口,不能分,有这样的规定说外地户口不能分户吗,况且我们来回跑户籍科不下10次了,每次都不说清楚,刚开始说领证就能分户,结果证领了,户主身份证也有了,还是不能分,我不知道户籍科到底是不想给我们办还是怎么的

回答:

根据分户规定,户内成员因结婚仍居住本址需分户的,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请将你配偶的个人户籍信息写详细,相关部门才能查明具体情况或请直接向派出所分管领导或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反映,以寻求帮助。具体参见:厦门公民分户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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