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迁移转出至其他省市,要怎么办理?是否能委托代办?

问:我现在户口在思明区单位集体户上,现在想要转出到外省市,现有如下问题:1、因为人现在没在厦门,是否只能由本人亲自到厦门去办理?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2、如可以委托他人待办,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比如授权书等等。3、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时,除了《准予迁入证明》,还需要其他材料吗?4、办理集体户口迁出,与个人居民户口迁出手续有什么不同吗?

回答:

公民户口迁出申请材料:1.《准予迁入证明》或《录取通知书》; 2.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委托办理还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若有疑问,可拔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电话咨询,以方便您更详细地了解。了解更多户口信息,就上7落户。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点我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luohu.com/archives/5434

(0)
好学小龙好学小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