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技术合同登记!合同买卖双方和科研人员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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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技术合同?

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合同,合同内容是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就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类型(四大类)

⑴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⑵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⑶技术咨询合同

⑷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

• 项目名称;•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风险责任的承担;•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验收标准和方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厦门技术合同登记优惠政策有哪些?

1、 如果您是技术供应方(卖方),所产生的技术收入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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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您是技术需求方(买方),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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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时,技术供应方和技术需求方还可享受厦门技术交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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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您是技术供方或技术需求方的技术关联人(比如发明人、设计人等),减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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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在技术市场交易中,只有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买卖双方,以及交易中涉及到的个人,才能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因此,要想享受以上或者今后更多的国家政策红利,请当事人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要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厦门技术合同如何进行认定登记?

一、厦门技术合同登记申请条件

  正在执行期的有效技术合同。

二、厦门技术合同登记办理方式

  进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sti.xm.gov.cn)>>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在线办理,网上审核通过后将合同纸质材料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厅2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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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技术合同通常在卖方所在地登记,而且只能一次性登记、不能重复登记。常年办理。

三、厦门技术合同登记申请材料

  1.技术合同;

  注:①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

  ②涉外合同可传真件或者扫描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③涉外合同未订立中文合同的,合同必须附上中文翻译件,翻译件要有申报方企业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且申报方必须承诺翻译件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无误,并承担由于翻译偏差带来的一切后果。   

  2.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注: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含)的需提供,一式三份。

  3.技术方案

  注: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的需提供,一式三份。

  4.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新药生产、植物新品种权的,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新药证书、品种权证书

  5.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技术合同另须召开专家评审认定会,同时提交《重大技术合同认定申请书》

  6.首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单位,另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份(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份技术合同卖方注册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已经办理过单位无需提供。以上信息可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sti.xm.gov.cn)。 

四、厦门技术合同登记办理程序

  (一)受理 

  窗口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 

  (二)审核 

  登记部门应:1、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2、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三)登记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技术合同,出具符合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要求的《技术合同信息》表。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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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般合同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当场办理,重大合同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登记咨询

  地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26号厦门市科技局窗口。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电话:0592-7703986、7703962。

  监督: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监督电话:7703900

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3、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 号) 

  4、关于印发《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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