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登记怎么办理?厦门居住登记办理指南、材料

厦门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厦门居住登记办理对象:

一、居住登记: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七日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居住登记地址变更: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变更居住地址且连续居住的,可以在变更之日起办理居住登记地址变更

厦门居住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

厦门居住登记办理依据: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厦门居住登记申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七日以上的流动人口;

厦门居住登记申请材料:

居 住 登 记:
(一)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二)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可以由亲朋代为办理)。
(四)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
1.居住在个人自购房(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2.居住在个人租住的出租房屋,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居住在亲友所有房屋,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或租赁的出租房屋的,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居 住 登 记 地 址 变  更:
(一)提供申请人的登记凭证(无法提供的可经系统查询确认)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可以由亲朋代为办理);
(三)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四)提供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新居住地址为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2.新居住地址为个人租住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新居住地址为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4.新居住地址为单位、学校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的出租房屋的,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厦门居住登记办理程序:

居 住  登 记: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到居住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居住登记点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逐项核对登记项目。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当场予以办理;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退回材料,详细告知有关规定,同时填写《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交给申请人;
3.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将人员暂住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当场打印登记凭证交给申请人。

居 住 登 记 地 址 变 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到居住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居住登记点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逐项核对登记项目。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当场予以办理;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退回材料,详细告知有关规定,同时填写《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交给申请人;
3.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将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当场打印登记凭证交给申请人。

厦门居住登记办理方式:

1.进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 自行申办;
2.进入i厦门官方网站 www.ixm.gov.cn 自行申办; 3.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ixm0592)进行网上办理;

如果居住时间较长可以考虑办理厦门居住证而不是厦门居住登记,具体见:厦门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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