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外户口迁入岛内的流程问题

问:有两个问题咨询下,恳请予以指导,谢谢。1、2007年落户集美,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刚在思明购房一套。如果符合落户岛内的条件,现申请落户思明,请问办理该业务的流程是什么(是在迁入地申请办理吗)?需要什么材料?办结周期约多久?2、(代朋友问)2009年落户岛内集体户,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准备在岛内购房一套,现申请在岛内移户,请问办理该业务的流程是什么(是在迁入地申请办理吗)?需要什么材料?办结周期约多久?

回答:

1、如您符合落户条件,就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自助打印)。2、岛内户口因购房迁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具体流程政策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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