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的房子刚刚卖掉了,户口要迁出,可以挂到社区派出所集体户?

问:

我海沧的房子刚刚卖掉了,户口在海沧,但房子卖掉了目前没有地方挂靠。听朋友说可以挂到社区派出所集体户?请问需要什么材料?还有我父母户口在厦门岛内,名下有一套房。这样也可以吗?

回答:

现将公民家庭户挂户申报办事指南告知如下: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户口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已无人管理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厦门户口因房屋买卖、离婚、离职等原因,产权人或户主发生变更,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户口在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需要将户口移出的,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请材料 1.挂靠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职证明; 3.挂靠方当事人及家庭户户内直系亲属在本市内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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